关于衡水市宝金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瓶王致和腐乳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关于衡水市宝金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瓶王致和腐乳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作者:综合办  发布时间:2017-12-25 16:49:53

关于衡水市宝金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瓶王致和腐乳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衡水市宝金龙食品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瓶王致和腐乳项目验收工作已基本完成,我公司为了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项目有关环境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年产8000万瓶王致和腐乳项目

建设单位:衡水市宝金龙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河北阜城经济开发区康达路北侧

二、项目投资和建设主要内容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建设内容: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66700m2,建筑面积52500m2。新购磨制、煮浆设备、压榨设备、配汤设备、灌装、装瓶设备等共计1094台(套)。项目投产后年产8000万瓶王致和腐乳。

三、环境影响及治理情况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燃气炉废气。

项目天然气炉(3台)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SO2、NOX,通过8m排气筒(3根)有组织排放,经检测颗粒物、SO2、NOX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清洗瓶体和瓶盖的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浓盐水和豆腐压榨过程黄浆水。黄浆水全部用于盐卤配制,不外排;清洗瓶体和瓶盖的废水,地面冲洗水、浓盐水与生活污水形成综合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水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阜城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磨制、煮浆设备、压榨设备等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噪声,声级值在70~90dB(A)。项目采用低噪设备,并对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在车间内部实行密闭生产等措施,采取相应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生产过程中的破损塑料瓶盖、豆渣和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并合理处置;破损塑料瓶盖统一收集后外


售;该项目豆渣集中收集后外售作为饲料。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衡水市宝金龙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洪岩

联系电话:18910032013

四、验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验收单位:河北拓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哲

联系电话:0311-88868770

五、征求公众意见途径

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涉及环境问题事项的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衡水市宝金龙食品有限公司(盖章)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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