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1月27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1〕5号),2025年4月17日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根据《邢台市2025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属于新纳入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此需按照指南等相关技术规定完成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任务,企业属于首次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盐化工园区经六路5号,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8′39.94″、北纬37°35′53.04″。行业类别为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主要产品为三嗪环和噻唑烷酮,厂区占地面积47535.75m2。
2017年2月21日,《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0000t/a环保增塑剂、900t/a医药中间体、1600t/a农药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原邢台市环境保护局批复(邢环字〔2017〕144号)。项目建设阶段,将原来一期建设分为两阶段建设。第一阶段主要建设年产400t三嗪环生产线一条及配套设施;第二阶段主要建设年产10000t氯代环氧脂肪酸甲酯生产线一条、年产1000t四氯对苯二腈及年产500t四氯邻苯二腈生产线各一条。2021年3月8日,企业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0528336017682B001R。2021年8月,企业完成一车间及罐区、甲类库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第一阶段建设内容(年产400t三嗪环生产线)于2021年8月建设完成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市场原因,第二阶段建设内容不再建设。
2022年,企业投资6000万元于现有厂区内建设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t噻唑烷酮项目。2022年10月10日,《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t噻唑烷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邢环评〔2022〕28号),2023年8月项目建设完成,2023年9月企业申请将该项目纳入排污许可证,2025年4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前企业建有年产400t三嗪环生产线和年产100t噻唑烷酮生产线,两个生产线均正常运行。本年度为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首次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以及自行监测,截止调查监测之前,企业生产工艺、原辅料情况、产品情况均未发生变化。
2025年10月18日,《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2025年9月,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河北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对企业用地的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我单位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到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现场开展调查,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中相关监测要求,并结合《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中识别的重点检查区域布点和排污许可证要求的历年自行监测数据,编制完成了《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方案于2025年11月9日通过专家评审,2025年11月12日通过专家复核。根据自行监测方案进行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结合检测数据分析结果,按照相关技术指南要求编制完成了《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二、企业概况
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盐化工园区经六路5号,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8′39.94″、北纬37°35′53.04″。企业西侧紧邻宁晋县诚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经六路,南侧为河北圆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农田。所属行业为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企业产品及规模为年产三嗪环400t、噻唑烷酮100t。
三、调查结论与建议
1、土壤污染情况结论
本次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内共筛选4个重点监测单元,共布设11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13组土壤检测样品(含平行样品2组)。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土壤检测项目为GB36600-2018表1中45项,pH、三乙胺、乙腈、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硫化物、甲醇、甲醛、乙醛、石油烃(C10-C40)、氨氮、石油类、总钒、总锌、水溶性氟化物、总氰化物、挥发酚、总磷、总氮。
地块内重点监测单元A、B、C、D中pH值、砷、镉、铜、铅、汞、镍、锌、钒、氨氮、水溶性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100%,甲苯检出率为54.55%,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检出率27.27%,甲醛检出率18.18%,总氰化物、氯甲烷检出率为9.09%。pH值、砷、镉、铜、铅、汞、镍、钒、石油烃(C10-C40)、总氰化物、锌、氨氮、水溶性氟化物、甲醛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以及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氯甲烷、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存在超标。其中氯甲烷在点位AT3(厂区废水池北侧)检出浓度超标,氯苯在点位AT5(甲醇回收装置西侧水池东北角)检出浓度超标,1,4-二氯苯在点位AT2(三车间事故池北侧)、AT5(甲醇回收装置西侧水池东北角)检出浓度超标,1,2-二氯苯在点位AT5(甲醇回收装置西侧水池东北角)检出浓度超标。分析可能是企业三车间生产废水管道和厂区废水池、三车间事故池和甲醇回收装置西侧水池池体、设备等发生跑、冒、滴、漏造成的。
2、地下水污染情况结论
本次地下水采样新建6口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过程依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等相关文件要求。地块内共采集地下水样品7个(含1个平行样品)。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地下水检测项目为GB36600-2018表1中45项,pH、三乙胺、乙腈、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硫化物、甲醇、甲醛、乙醛、石油烃(C10-C40)、氨氮、石油类、总钒、总锌、水溶性氟化物、总氰化物、挥发酚、总磷、总氮。
(1)对比筛选值
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地下水检测项目中色度、pH值、氟化物、硝酸盐、钒、铜、锌、砷、硒、铅、耗氧量、氨氮、亚硝酸盐、铝、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锰、钠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考虑超标原因是原生地质背景因素影响。
(2)对比对照点
BS1监测井(危废间西侧绿地)和DS2监测井(罐区泵区东北侧绿地)测试项目检测值与对照点检测值相比整体差异不大,监测点位数据与对照点比值范围在0.54-4.93。AS1监测井(三车间东北侧绿地)亚硝酸盐、锌、铅检测值显著高于对照点,CS1监测井(控制室东北侧绿地)和DS1监测井(1#甲类库东北空地)亚硝酸盐检测值显著高于对照点。考虑与井深和水文地质因素有关,但也不排除企业生产过程相关因素影响。
3、建议
2025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出现污染物超标现象,基于企业情况,提出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立即对超标点位涉及区域(厂区废水池、三车间事故池、甲醇回收装置西侧水池、生产废水管道、三车间以及甲醇回收装置区)开展排查,核实是否存在跑、冒、滴、漏情况;及时维修池体或更换设备,对调查范围内的地下和半地下池体及管道严格按照相关防渗标准做好防渗措施,避免污染物下渗;利用现有监测井对地下水进行长期监测。
(2)土壤污染物超标点位AT2、AT3、AT5均为深层土壤监测点位,建议增加土壤监测频次,最低为2次/3年,直至至少连续2次监测结果均不再超出GB3660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方可恢复原有监测频次。
(3)加强对储罐区、管道、传输泵等重点设施进行系统排查,加强厂区内其他重点区域、重点设施设备的巡查频次,核实是否存在跑、冒、滴、漏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换,避免生产过程对地块内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4)加强对生产区域防渗地面的管理,及时发现硬化地面的裂隙并修补,避免发生沉降型污染物垂直下渗至土壤环境造成纵向或横向的迁移和扩散。
四、相关单位及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河北天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玉格联系方式:18132285096
(2)报告编制单位:河北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玲娣联系方式:13730121032
公示时间:2025.12.24-2025.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