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兴隆呋喃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深州市兴隆呋喃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作者:综合办  发布时间:2025-01-24 10:10: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指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3号,2018年)第十二条指出:“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重点监测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地下水,并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2021年1月27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1〕5号),2024年4月2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强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根据《衡水市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深州市兴隆呋喃化工有限公司属于重点监管单位,因此需按照指南等相关技术规定完成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任务。企业于2023年开展了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本次属于非首次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涉及的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区域为深州市兴隆呋喃化工有限公司厂区。深州市兴隆呋喃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深州市大堤镇何庄村,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33'28.30",北纬37°56'25.66"。占地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60亩。企业现有建设规模为年产1000吨糠醛,企业于2008年建成投产,所属行业类别为林产化学产品制造(C2663)。

2024年5月,深州市兴隆呋喃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深州市兴隆呋喃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规范和指导企业完成土壤污染防治2024年度自行监测任务,依据《工业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等相关技术指南要求开展深州市兴隆呋喃化工有限公司土壤与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尽可能以有限的点位数量监控企业生产过程对厂区土壤和地下水影响的动态变化,最大程度地降低在产企业环境污染隐患,为深州市兴隆呋喃化工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控提供依据。

根据自行监测方案进行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结合检测数据分析结果,按照相关技术指南要求编制完成了《深州市兴隆呋喃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二、企业概况

深州市兴隆呋喃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深州市大堤镇何庄村,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33'28.30",北纬37°56'25.66"。占地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60亩。企业现有建设规模为年产1000吨糠醛,企业于2008年建成投产,所属行业类别为林产化学产品制造(C2663)。

2006年5月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编制完成《深州市兴隆呋喃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糠醛和550吨醋酸钠项目工程环境影响专项报告》,在2006年5月31日得到深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2008年11月13日通过深州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企业550吨醋酸钠项目未建设,验收文号为石环验﹝2008﹞007号。2017年4月,完成深州市兴隆呋喃化工有限公司20t/h锅炉烟气升级改造项目。2020年8月14日取得国家版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311827886670291001V。2021年9月编制完成《深州市兴隆呋喃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2021年5月编制完成《深州市兴隆呋喃化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2022年6月编制完成《深州市兴隆呋喃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版)并进行备案,备案编号131182-2022-021-L。

三、调查结论

1、土壤污染情况结论

本次深州市兴隆呋喃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内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数10组,其中包括2组平行样。土壤检测项目为AT1、AT2、BT1、BT2、CT1、CT2、DT1、DT2监测因子:pH、糠醛、甲醇、甲苯、二甲苯、乙醛、丙酮、氨氮、甲醛。

地块内土壤中pH、氨氮检出率为100%,糠醛、甲醇、甲苯、二甲苯、乙醛、丙酮、甲醛均未检出,通过实验数据可知检出因子氨氮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甲醇、乙醛、糠醛无评价标准,暂不进行评价。

2、地下水污染情况结论

本次地下水检测共布设5口地下水监测井(包含1个背景点),测试项目为:pH、糠醛、甲醇、甲苯、二甲苯、乙醛、丙酮、氨氮、甲醛、挥发酚、耗氧量。

(1)对比筛选值、对照点

①糠醛、甲醇、甲苯、二甲苯、乙醛、丙酮、挥发酚均未检出。

②pH各点位均检出,但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暂不进行评价。甲醛各点位均检出,但无评价标准,暂不进行评价。

③氨氮厂区内4个点位和对照点均检出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0.74,经分析,由于企业运行时间较久,历史生产过程中硬化地面、重点防渗等措施不完善,脱硝还原剂-尿素的使用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随着时间推移,污染物逐步下渗,进而导致地块地下水氨氮检测值超标,对公司地块地下水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④耗氧量厂区内4个点位和对照点均检出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3.83,经分析,企业产品为糠醛,由于企业运行时间较久,历史生产过程中硬化地面、重点防渗等措施不完善,糠醛生产和厂内生产废水处理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随着时间推移,污染物逐步下渗,进而导致公司地块地下水耗氧量检测值超标,对公司地块地下水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2)对比2023年历史检测数据

重点监测单元A(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水池、应急池1#、灰渣及石膏库区):监测数据趋势分析结果表明,重点监测单元A(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水池、应急池1#、灰渣及石膏库区)地下水中pH呈中性,变化趋势不明显;该点位地下水氨氮、耗氧量、甲醛呈下降趋势;甲醇、丙酮、挥发酚均未检出,故不做变化趋势分析。

重点单元B(硫酸罐区、糠醛车间、废水蒸发器、排渣棚区):监测数据趋势分析结果表明,重点单元B(硫酸罐区、糠醛车间、废水蒸发器、排渣棚区)地下水中pH呈中性,变化不明显;该点位地下水耗氧量、甲醛呈下降趋势;甲醇、丙酮、挥发酚均未检出,故不作变化趋势分析。氨氮浓度较2023年数据变化不大,说明地下水中相关污染物浓度基本未发生变化。

重点单元C(糠醛罐区):监测数据趋势分析结果表明,重点单元C(糠醛罐区)地下水中pH呈中性,变化趋势不明显;该点位地下水甲醛呈下降趋势;甲醇、丙酮、挥发酚均未检出,故不作变化趋势分析。氨氮、耗氧量浓度较2023年数据变化不大,说明地下水中相关污染物浓度基本未发生变化。

重点监测单元D(锅炉房、石膏间、循环水池2#区):监测数据趋势分析结果表明,重点监测单元D(锅炉房、石膏间、循环水池2#区)地下水中pH呈中性,变化趋势不明显;该点位地下水甲醛呈下降趋势;甲醇、丙酮、挥发酚均未检出,故不作变化趋势分析。耗氧量、氨氮浓度较2023年数据变化不大,说明地下水中相关污染物浓度基本未发生变化。

2023年自行监测AS1、BS1点位挥发酚检出结果超过项目选用评价标准,分析是由于企业运行时间较久,历史生产过程中硬化地面、重点防渗等措施不完善,存在跑冒滴漏原因造成。本次监测挥发酚未检出,主要是由于企业2024年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强了污水池重点防渗及排渣棚密闭工作,建议企业后续自行监测工作中连续关注地下水中挥发酚的变化。

四、相关单位及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深州市兴隆呋喃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朋涛 联系方式:13833827112

(2)报告编制单位:河北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8833013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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